婦聯會與黨產會和內政部的行政契約破局,被視為「主戰派」的婦聯會委員潘維剛今天表示,「以拖待變」爭取時間是重要方式,她並呼籲婦聯會主委雷倩要一致對外,大家都是姊妹。
婦聯會決定不簽行政契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日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名下財產,包括現金新台幣385億元立即被凍結,須經黨產會同意才可動用。
潘維剛上午接受廣播節目「POP搶先爆」專訪時表示,黨產會凍結婦聯會資產,但婦聯會的高雄分會與宜蘭分會用自己的錢買的房子,只是登記在婦聯會名下,就被黨產會不分青紅皂白凍結,違反無罪推定、不溯及既往等許多法律的原則。
潘維剛說,要對抗這樣的政府,「以拖待變也可能是一個重要方式」,拖一點時間,婦聯會甚至應該召開國際記者會發聲。
對於雷倩主張與內政部簽訂行政契約,潘維剛表示,雷倩雖很優秀,但是雷倩把婦聯會當成一家公司,把自己定位成CEO,可是婦聯會的使命跟內涵更重要,現任主委應該要捍衛婦聯會權益。
潘維剛表示,前主委辜嚴倬雲很清楚反對簽署行政契約,雷倩有所誤會,把去年7月辜嚴簽字同意的初步談判原則,誤以為是去年12月的行政契約。
對於雷倩說潘維剛對她不實指控將提告,潘維剛回應,「我非常遺憾,但是尊重」,接下來會對雷倩聽其言觀其行,希望她冷靜沈著;在婦聯會會大家都是姊妹,大家一致對外,不要把槍口對內。
潘維剛說,婦聯會一開始妥協是為了止戰,所以希望捐錢消災,因為民不與官鬥,委曲求全,尋找和解共生之道。但後來發現「我們都信守承諾,才會會節節敗退」,內政部跟黨產會一直在行政契約加條文進去,婦聯會卻不行,是不對等的談判,因此婦聯會不得不一戰。
提到婦聯會資金來源,潘維剛說,婦聯會是民國79年2月依人民團體法正式立案,成立時有新台幣201億元資金,這些資產是在未立案前一路積累下來的,任何團體都有來自各方的經費,可能也有一部分來自勞軍捐;他們多年來省吃節用,資產從201億元增加到385億元,就應該被追殺、被充公嗎?
潘維剛表示,內政部要婦聯會交出民國46年到78年間的財務資料,年代過於久遠,人民團體法規定的很清楚,會務資料就是保留10年、財務資料與報保留7年,政府應該依法行政。
對於黨產會委員楊偉中曾質疑婦聯會資金流向,潘維剛回應,調查中的資料不應該外洩,且楊偉中的說法過於籠統,也沒有經過正式的調查或聽證程序。社會不應該用道德標準來檢視資金流向,而是應該看有沒有違法。在法律上,她認為辜嚴倬雲用婦聯會的錢買台泥股票並未違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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