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違建數高達近67萬件,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案修建築法,明定建造違建者最高可罰50萬,還可按次罰,但事實上,內政部一年前也有提相關修法,還論及違建戶若不自己拆屋一樣重罰,但草案一出民間立刻反彈,政院還撤案。
北市府清查違建不停歇,高達8.6萬違建拆不完。更別說全台待拆違建,10年逆增20萬,立委提案要重罰代拆。根據營建署去年11月最新資料顯示,全台有66.6萬件的違建,就怕民代介入關說,影響地方拆除違建進度。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就提案,往後中央有權對違建屋主最高開罰50萬。
洪慈庸版建築法,明定建造違建者最高可罰50萬元,可按次罰,對象包含使用者跟所有權人,妙的是,一年前內政部也在修建築法,說違建戶不自己拆一樣罰40到50萬,可連續罰,但草案一出就有民間反彈,政院撤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透露,過去的標準用4萬起跳,確實有一點過苛,現在的版本大概會往下調,調整的金額還會再跟社會各界再溝通。
現行建築法規定,擅自建或使用違建,罰鍰是建物造價的千分之50,但地方判定困難,開罰少。洪慈庸說往後罰則交由中央定,地方不必再受議會、民代關說阻礙。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邱敬斌指出,地方政府在人力跟財力部分,必須要中央政府的協助;台中市政府副秘書長李賢義也表示,拆違建的話,舉報之後就是地方政府在處理,每年都有編列一些固定預算送議會執行。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則表示,明文規定的事項,不是彼此間說好就可突破的,顯然這不是很理想的建議。
違建牽動選票,時力此刻重提建築法,似乎也讓蔡政府有些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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