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住處日前遭調查局持搜索票搜索,手機等物遭扣押;王炳忠律師認為搜索過程有問題,應只能扣押電磁紀錄,23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準抗告。
王炳忠的委任律師陳麗玲今天受訪表示,檢調當天的搜索過程有問題,應該不能扣押實體物品,如手機、電腦等,只能扣押電磁紀錄,所以向北院聲請準抗告,請求撤銷扣押處分。
法界人士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16條規定,準抗告範圍為受處分人對於檢察官等人進行搜索、扣押、具保、羈押等處分不服者,得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
此外,王炳忠在22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北檢、調查局辦案人員違法搜索,涉嫌瀆職、侵入住宅、妨害自由等罪,隨後轉往高檢署請求移轉管轄。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