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今天閉幕,有關「沖之鳥」議題,外交部表示,雖然雙方仍有歧見,但同意在維持作業安全及漁業資源養護原則下,就漁船在附近海域作業持續進行對話。
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在會後記者會表示,這次會議,台日雙方就搜索救助合作、海洋科學調查、漁業領域合作等事項,進行廣泛意見交流,並就持續討論相關議題達成共識。
外界關切「沖之鳥」議題,張淑玲表示,雖然台日雙方仍有歧見,但同意在維持作業安全及漁業資源養護的原則下,就漁船在沖之鳥海域作業問題持續進行對話。
媒體詢問台日雙方就「沖之鳥」議題的歧見,張淑玲表示,沖之鳥附近海域作業問題,長年是台日海洋爭議議題之一,台日雙方各有立場,不容易根本性解決這個問題。去年第1屆會議,台日雙方展現解決問題的善意,今年會議,雙方也同意在維持作業安全、漁業養護原則下,持續就漁船在這個海域作業的問題進行規劃。
張淑玲強調,政府的立場是一致的,「我們持續會爭取我們的漁船能在沖之鳥附近海域作業的權利」。
張淑玲表示,為保護台灣漁民權益避免受到干擾,或受到損失,政府持續與日方交涉中,日方也了解我方的主張跟需求。雙方同意,針對比較難的問題,用彈性、務實的方式來「逐步縮小彼此差距」。
她說,台日雙方對沖之鳥的法律地位有不同立場。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尚未做出決定前,台灣對沖之鳥的法律地位沒有特定立場,主張在CLCS對「沖之鳥」法律地位未有定論前,台灣漁民有權前往附近海域作業。
日本主張沖之鳥是「島」,因此擁有「沖之鳥」專屬經濟海域。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表示,台日雙方水產、漁業單位正在努力,希望在明年漁季之前,「看看能不能有所突破」。他提醒,在雙方未達成共識前,台灣漁船前往沖之鳥附近作業,是屬高風險。
他表示,希望降低所有可能的爭端,未來讓台灣漁船可以在那邊作業。
第1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去年10月31日在東京召開。外交部當時表示,有關漁業合作議題,代表團主張台灣漁船有權在「沖之鳥」海域作業,抗議日方扣捕台灣東聖吉16號等漁船及希望索回東聖吉16號遭日方沒收的訴訟保證金。
媒體詢問,今年是否有表達希望追回東聖吉的保證金,張淑玲表示,去年會議有提,今年會中則「沒有做太多的意見交換」,但政府仍會繼續努力爭取拿回保證金。
今年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19日下午及20日上午在台北圓山飯店召開。台灣由台日協、外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科技部相關人員組團與會,日方由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外務省、海上保安廳、水產廳及文部科學省等機關人員出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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