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未依約定查證 壹週刊判賠連家200萬
- 發佈時間:2010.02.25 22:47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發佈時間:2010.02.25 22:47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最新消息,連惠心控告壹週刊報導,連勝文計畫在夏威夷舉行婚禮一事,因未依約定查證,最高院判決壹週刊必須賠連家200萬元。</p>
壹週刊96年報導,連勝文計畫在夏威夷舉辦豪華奢侈婚禮,因為事先沒有向連家人查證,違反與連惠心的約定協議,連惠心向壹週刊求償;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出爐,壹傳媒和社長裴偉,必須各賠連惠心100萬元,全案定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