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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處鞭刑? 這2個部會大反對

記者 李彥穎 / 攝影 葉俊宏 張智鈞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1/22 22:29
最後更新時間:2017/11/22 23:17

台灣酒駕事件不斷發生,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增設鞭刑制度,內政部和法務部表態反對,法界認為,民眾明知鞭刑是一種極端的手段,卻還願意支持,表示對酒駕已經反感到極點,政府如果反對鞭刑,應該提出替代對策,讓酒駕能夠確實減少,才能夠平息民眾支持鞭刑的想法。


 

11月14日,台中顏姓酒店小姐酒駕撞死陳姓甜點烘焙師,警方查出她已經有2次酒駕前科,11月1日,雲林一名19歲女子騎機車被酒駕轎車撞上,送醫搶救不治,肇事者爬著進靈堂致歉,有網友到國發會的公共政策平台提案,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應該增設鞭刑制度,獲得2萬多人附議,但是內政部和法務部表態反對。

立法委員黃昭順:「我想不僅僅是酒駕鞭刑,我們大概是從酒駕鞭刑、性侵以及對年少的兒童做,他沒有能力反抗把他殺害掉,大概這3件是我們一直非常努力希望能夠推鞭刑,那為什麼我們會這樣子做,其實我們是去看了其他的國家,尤其是新加坡他只要犯一點錯誤,大概鞭5下至8下這個跑不掉,就是性侵酒駕大概都會有這狀況,但是相對他們整個犯案率就降低,那我們這邊是幾乎都是累犯。」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那即便鞭刑確實可以有一些效果的話,它符不符合這個比例原則,就是說如果還有其他更有效的方法的話,那這樣的方法是不是應該比鞭刑更加地優先被採用,那這些都是一些比例原則的想法,那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牽涉到人性尊嚴,就是說鞭刑它本身它就是一種羞辱性的刑罰,那羞辱人這件事情,除了違反現在的法治國家的基本的原則,你更是應該回過頭去想,鞭刑本身它帶來的羞辱,會不會讓這個人被打了之後更加地反社會。」
 

目前內政部反對鞭刑的理由,認為台灣目前重視人權,鞭刑跟國際潮流不符,法務部則是認為,兩公約明定禁止酷刑、虐待式的刑罰,而台灣是兩公約內國法的國家,所以必須要遵行,而且如果酒駕肇禍要用鞭刑,其他更可惡的犯罪是否也要採用鞭刑,意思就是認為比例原則可能失衡。

立法委員黃昭順:「既然已經接受一個平台,提這個公共事務,而且其實這件事是人民的聲音非常大,那既然是如此那麼你提這個可行的方案出來,替代方案給大家嘛,讓大家說在這三件事當中我們不用鞭刑,可是我們必須要有遏止作用。」

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人民之所以期待用鞭刑,是因為在現況之下,不是法規訂地嚴或不嚴,而是判地太輕在這個狀態之下,大家就會覺得那與其都讓法官輕判,不如強迫規定讓法官來執行鞭刑。」

警政署統計,從101年到105年,每年取締酒駕違規從12.5萬件稍微降到10.5萬件,但是在這些案件之中,遭到移送法辦的件數每年都落在6萬件上下,而且高達3分之1的人是累犯,如果鞭刑在台灣,政府和人民看法不同調,那麼政府勢必要提出適當的對策。

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不妨具體地試比如說一季,先試行這個鞭刑的效果,看看一季下來,到底這酒駕的比率有沒有降低,如果酒駕有降低,就表示它是有效果的。」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像譬如最近大家提到的譬如說這個所謂的酒駕鑰匙,你要這個吹氣才能夠開車,但是我覺得政府的想法有點僵化,就是說他馬上講說這不是一個標準配備,不用啊你要求那些酒駕的強迫他們自己先裝啊,那譬如說有人一直在講的,你沒收他的交通工具啊,你是要避免他去接觸交通工具再去傷害人嘛,所以酒測就是車子就是吊扣,那這些都是可以考慮的方法,我覺得是要多管齊下啦。」

法務部強調,為了研議後續政策方向,12月會召開協作會議,邀請法案的提議人,還有附議人出席,希望找出社會對於鞭刑議題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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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鞭刑#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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