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灣尼加拉大瀑布之稱的「十分瀑布」,97年10月因為涉嫌佔用國有土地,被基隆地檢署以竊占國土罪嫌偵辦,台北縣政府也勒令停業,至今已經有1年4個月,最後,監察院調查後認為,觀光局、國有財產局、鐵路局以及台北縣政府都有疏失,協調後決定輔導業者合法經營,並同意2月10日起恢復營業。
獨特的地形,讓有著台灣尼加拉瓜瀑布之稱的「十分瀑布」,開出一朵朵的水花傾瀉而下,相當迷人。
十分瀑布的業者在民國97年因為佔有國有土地,以侵占國土罪起訴,在去年(98年)勒令停業,但監察院調查後,認為觀光局、國有財產局、鐵路局以及台北縣政府都有疏失,協調後,今年(99年)決定輔導業者合法經營。
業者楊崇石:「我們現在把我們的經營規模縮小到1.6公頃,不再使用公有土地,讓那些公有地,讓它恢復原來的地形地貌。」
現在縮小面積符合經營規定,不過十分瀑布的範圍還是屬於國有地,必須圍起來,但園區裡還是看得到瀑布,至於收費部分,原本縣府希望業者能免費遊園,但業者傾向酌收費用,全票80元、團體票70元,70歲以上的老人和110公分以下的小孩則免費,壯闊水色的十分瀑布,爭議告一段落,過年前將開放讓民眾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