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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記」麻糬商標 兄侵妹權賠110萬

記者 李汪勝 花蓮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2/05 12:0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家族糾紛再添一樁!花蓮手工傳統麻糬的上億元商機,引來曾惠娟以及曾盛明兩兄妹,搶爭「曾記」這塊招牌,法院判決,曾家三子曾盛明,因為開店的時間點較晚,因此判定「老曾記」侵害妹妹曾惠娟的「曾記麻糬」的商標,還要賠110萬,對此現在改用「曾傳」當店名的曾盛明說,他一定會上訴到底。

來到花蓮一想到的名產,伴手禮,許多人都會聯想到曾記麻糬,也是因為這樣響亮的名氣,讓曾家人,因為曾記這塊招牌,雙方對簿公堂。曾傳負責人曾盛明:「我以後有新事證,有新證據,我一定會再審,這(審判)是不合理的。」

開著小貨車擺攤賣麻糬,換上了個新招牌叫做曾傳,車上掛著的是和老爸曾水港的合照,曾盛明一提起和妹妹所打的官司,火氣很大。曾盛明:「曾記麻糬的發跡是因為使用,使用新聞不實化的廣告發跡的,是違法發跡。」

法院判定,曾盛明的「老曾記」敗訴,他不氣餒,說一定會持續蒐集新證據,上訴到底,討回應有的公道,而到底花蓮的知名名產哪家才是正宗?其實,曾記這個招牌,從曾水港創業的時候就沿用至今。

回顧曾家人的麻糬事業於自於父親曾水港,六女兒曾惠娟和女婿董樁靇所合創的,而兒子曾盛明則陸續開設了吉安、曾家以及老曾記。

曾記麻糬負責人董椿霳(2007.5.17):「我不是來打官司賺錢的,我是維護法律我應有的權益。」

敗訴的曾盛明,一再強調自己才是真正名產傳人,只是花蓮知名麻糬的正名風波,恐怕沒有這麼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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