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針對勞基法修法草擬3大方向,維持工作間隔11小時,增訂實施日期;特休可遞延;勞工加班可選領薪或補休,也有藍委提用特休還7天假。
國民黨團針對勞基法修法草擬3大方向,將於明天經黨團會議討論後提出。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彥秀下午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國民黨一定堅持嚴格審查,也會分別提出黨團及個別委員意見,凸顯出這次修法的謬誤。
根據國民黨團一例一休小組召集人蔣萬安所草擬的修法3方向,分別是考量輪班制行業勞工恐無足夠時間休息,主張維持現行11小時間隔,並增訂實施日期。
蔣萬安表示,如此可避免行政院拖延實施讓更多輪班制勞工身心健康受到損害,也讓雇主於期限內補足人力或調整營運方式後實施,以確保勞工權益。
攸關特休假部分,蔣萬安說,特休假原則不得遞延,但經勞工主動提出後得遞延至次年度行使,次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畢的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以確保勞工特休權利。
第三,加班時數休不完該怎麼辦?蔣萬安表示,加班後要領取薪資或換補休,勞工享有選擇權;補休時數按加班乘數計算;何時補休由勞資協議,協議不成由勞工指定;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補休時數仍未修畢時,雇主需折算加班費予勞工。
蔣萬安表示,目前這只是修法方向,須經由黨團會議討論後才能定案,正式版本最快在明天上午召開完黨團大會後正式提出。
另外,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為洲也提案修法,林為洲表示,台灣勞工105年年工時2034小時,位居全球第6高,一例一休實施後取消7天國定假日,為降低工時,保障勞工有妥善休息時間,將提案修法把取消的7天國定假日以特休方式還給勞工。
根據林為洲的提案指出,勞工工作滿半年以上,特休從現行的3天變6天;1年以上未滿2年,從7天變14天;2年以上未滿3年,從10天變17天,以此類推,最終可加到37天,比現行的30天多7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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