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反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理賠成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酒駕加費固定金額調高至新台幣3600元,預告期間外界無任何意見,預計12月發布費率表,明年3月起實施。
為遏止酒駕行為,並合理反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的理賠成本,金管會推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提高酒駕加費固定金額,從現行每次2100元,調升至3600元。
金管會舉例說,民眾前一年度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時,發生違反酒後的駕車紀錄納入下年度計算,即有一次酒駕紀錄者,隔年強制汽車險會被加費3600元,兩次則加費7200元,依此類推且加費無上限。
金管會表示,酒駕加費固定金額提高至3600元的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在11月初屆滿,預告期間外界無任何意見,金管會依行政程序辦理,預計12月發布費率表,明年3月1日起實施適用。
金管會指出,民眾若在明年3月1日後投保或加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有酒駕紀錄時,就會被依酒駕紀錄次數加收酒駕加費固定金額,當酒駕紀錄達3次以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費就會超過1萬元。
根據保險局統計,酒後駕車加費制度於103年3月起實施,截至今年7月底,累計期間酒駕加費案件6萬7730件,酒駕加費1次有6萬6320件、加費2次有1320件、加費3次有66件、加費4次有24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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