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長李進勇今天呼籲考量「土地使用正義」,建請中央重新檢討國土計畫,對於地層下陷地區不利農業經營的土地、地主損害的補償等,全面檢討及重新規劃土地利用。
國土計畫中部公聽會今天在彰化縣舉行,縣長李進勇率副縣長丁彥哲及縣府團隊與會,李進勇建請中央重新考量農地下陷不適耕作、地方產業發展需求下的國土利用規劃。
他指出,雲林縣土地面積12.91萬公頃,其中屬於第一種農業用地面積6.3萬公頃,換言之,雲林縣有一半土地受到使用限制,地方產業的發展也因此受限。
他說,根據民國100年全國糧食安全會議所訂定2020年糧食自給率,全國應維持農地資源總量為74萬公頃至81萬公頃,雲林縣必須管控7.75萬公頃農地,其中第一種農業用地面積就達6.3萬公頃。
為了達到此目標,李進勇指出,國土規劃未能考量農地實際狀況,例如雲林縣高鐵以西的地層下陷嚴重,應轉為低耗水、低耗能使用,卻大多劃為第一種農地,違反土地規劃利用精神。
李進勇說,國土計畫引用多年舊資料,致使計畫嚴重失真、失當,有必要重新檢視規劃原則,配合國土現況調適農地分類與分級,以建構永續土地利用政策。
李進勇表示,同樣是土地,雲林地主的幾公頃土地價格比不上台北一坪地,經劃為第一種農地,地價立即受到影響,中央應考量「土地使用正義」,重新規劃土地利用、擬定補償措施等,以彌補農民的損失,並促進地方發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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