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曾口頭要求永豐金證券改派在證交所的董事,亦即換掉何壽川,「但他們不肯」。今天立法院臨時提案通過後,金管會將正式發函給永豐金證券要求改派。
立院財委會今天臨時提案通過,金管會須禁止金控董事或監察人遭解職後,5年內不得在其他金融業出任負責人,並不得擔任證交所等證券相關單位董事,被稱為是「何壽川條款」。
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今年因涉及三寶超貸等弊案,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解職。但他還兼任證券交易所董事,因而遭受外界質疑正當性。
顧立雄今天在財委會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金管會曾口頭要求永豐金證券改派在證交所的董事,意即要求換掉何壽川,「但他們不肯」。顧立雄表示,永豐金證券的回應是,「如果改派,是不是等於承認他們有錯?」但今天立法院決議後,金管會將正式發函,要求永豐金證券改派新董事。
顧立雄表示,根據公司法30條的經理人解任要件,是要等到何壽川「受刑之宣告」,也就是等一審判決;基於永豐金證券在證交所的股權比例,有權推派證交所董事。雖然目前尚未宣判,但從社會觀感來看,永豐金證券這樣的情況確實不好。
顧立雄說,立法院今天通過決議後,金管會將發函給永豐金證券,希望改派在證交所的董事。若永豐金證券依然不肯,金管會將從監理法規面切入,看此事在永豐金控與相關所屬公司間,是否有影響內稽內控、公司健全經營之虞,要永豐金證券改派董事。若還是不行,再來決定是否修改法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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