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審查都更條例修正條文,邀集各部會開會。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說,針對不同意戶,縣市政府將透過協商平台進一步處理爭議;公辦都更若對外招商,將設同意比例門檻。
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召開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審查會議,今天第5次開會,幾乎已審完所有條文,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國有財產署等部會和六都代表出席陳述意見。
內政部5月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對於不同意戶(俗稱釘子戶)爭議,未來將由地方政府主動介入調處,若仍有不服,可提起行政訴訟,大幅修正原有的「強拆條款」。
花敬群晚間受訪時指出,不同意戶的爭議處理,經過幾輪協調,將加入協商平台方式,進一步處理爭議。
此外,花敬群也指出,過去公辦都更遇私有土地,並未設同意比例門檻,遭外界質疑。今天協商結果,公辦都更若採對外招商方式,私有土地超過1/2,需取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同意才能進行。
營建署官員指出,協議合建者可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免40%。都更後,房屋稅、地價稅增加部分,原規定皆可減半徵收兩年,另參照危老條例,原房屋所有權人在沒有移轉的情況下,房屋稅最長可以減徵到12年,一旦移轉即停止。
花敬群表示,今天審查會開完,看11月前行政院能否通過,再送立法院審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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