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黃國昌今在立院財委會指出,慶富子公司慶陽挪用專戶款項給關係人,有新台幣4億元流入自家人帳戶。而慶陽聯貸案已違約,匯出款項可能追不回來,籲主管機關應對土銀懲處。
黃國昌表示,針對慶陽9.5億元聯貸案交叉違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在昨天的記者會上已說主辦行土銀在貸後管理有疏失,但只要改善,就不會造成實害。他質疑,慶陽聯貸案既然已經違約,款項追不回來的情況很大,「實害已經造成」,難道不需要對土銀懲處?
顧立雄答詢時表示,據金管會掌握,慶陽實際匯出資金約9000多萬元,目前已經匯回1筆200萬元款項。針對慶陽聯貸案違約,土銀會召開董事會,討論後續處理情況,金管會將根據土銀董事會提報處理情況,做後續處置。
此外黃國昌說,土銀董事長凌忠嫄曾任財政部國庫署署長,是現任署長阮清華的長官,質疑國庫署追究此案時會「軟趴趴」。阮清華澄清,國庫署絕對依法辦理,每年也會對公股行庫進行考核,絕無護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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