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造船新台幣205億元聯貸案涉及詐貸重創貸放銀行商譽,一銀今天再度發出聲明稿表示,一銀是「受害人也是原告」,董事長蔡慶年表示,並不計較個人此時的去留,但堅持對員工股東負責。
慶富涉及詐貸重創銀行商譽,聯貸案主辦銀行第一銀行今天下午發出聲明稿表示,此案中第一銀行是受害人、也是原告,並非被告,一銀已對慶富公司採取法律行動,民事求償部分,提出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刑事告訴部分,對慶富公司相關人員涉嫌以不實單據向銀行詐貸提起告訴,請檢調加速偵辦,務必嚴查、嚴辦、嚴懲。
聲明稿中指出,慶富的大股東慶洋投資公司以提供100%足額等值的辦公大樓及美籍漁船等擔保品,向一銀申貸,其中10.5億元做為105年度慶富增資用。慶洋投資係以十足擔保方式向一銀辦理融資,程序完備,在銀行實務上,是一般商業銀行常見的業務,兩者不能併為一談,對於外界疑慮,再次嚴正聲明以正視聽。
聲明稿中一銀董事長蔡慶年表示,他並不計較個人此時的去留,此刻所堅持的是對員工,對股東,對國家,對個人一輩子專業和聲譽的責任,因此,會以最負責任的態度,全力處理善後,並且釐清各界疑慮,讓本案內容清清楚楚攤在陽光下,讓社會大眾檢視,讓一銀及整體銀行團的損失能降到最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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