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位邵姓建築企業家,生前為了節稅,投保2億多元躉繳型,也就是一次繳清的保險,結果他3年後過世,理賠金2億元全留給5名子女,但是國稅局查到,他們在申報遺產稅的時候,漏報這2億多元的保費以及理賠金,裁罰邵家逃漏遺產稅1.05億,原本想要節稅,反而讓子女背負上億元遺產稅。
大企業家報稅動輒幾千萬甚至是上億,因此有人想節稅,把錢通通拿去買保險,台北縣一個建築世家,父親邵金木在民國91年,當時他已經高齡81歲,同一時間向不同公司買了4張保單,光是保費就高達2億2千2百萬,不過他卻一口氣繳清。
3年後,94年6月他病重過世,底下5個子女獲得理賠2億3千萬,但是事後國稅局查稅,卻發現他們遺產稅漏報了這2億元的保費,裁罰1.05億。
邵家人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因為人身保險給付不納入遺產總額的課稅,所以他們是以邵金木一次繳清高額保險費的方式,來逃漏遺產稅,鑽法律漏洞,判邵家敗訴,不過邵金木的兒子可不這麼想。
他說爸爸從投保到過世,間隔3年時間,根本不是短期加保,當然也不是為了逃稅,但是法院調出邵金木的病歷,發現他在投保之前已有腦力退化的情形,健康早就亮紅燈,違反保險常態,不是合法節稅。
結果邵家人到底是逃漏遺產稅,還是正確的規劃節稅,就看接下來的上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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