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今天清空搬離文萌樓,盼台北市文化局可以強制徵收,確保娼妓邊緣文化存續。
位於台北市歸綏街的文萌樓曾是公娼館,並被台北市指定為市定古蹟,由日日春協會管理。林姓女屋主6年前買下文萌樓,提告要求日日春遷出文萌樓;最高法院5月16日駁回日日春上訴,維持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結果,日日春得遷出文萌樓,法院今天強制執行。
日日春協會秘書袁孔琪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日日春協會搬出後,希望台北市文化局可以強制徵收,確保娼妓邊緣文化存續。
日日春協會也發出新聞稿表示,最早在2012年初,基於文資保存與遏止古蹟投機客的立場,他們就提出文化局應徵收文萌樓的訴求,以彌補2011年文萌樓產權易手前放棄主管機關優先購買權的錯誤。
日日春協會說,6年來妓權古蹟的價值存續隨著官司屢屢敗訴而岌岌可危,但文化局面對投機客卻是作為無效,深知投機客非真心為古蹟而來,不斷迴避依文資法祭出逕為管理維護(簡稱接管)或徵收的強硬手段,一拖就拖到強制執行發生。
日日春協會指出,文萌樓爭議歷經兩任市長、4位文化局長,在現任局長鍾永豐任內產生兩大巨變:一,屋主因未善盡古蹟管理維護的責任,2014年被台北市政府裁罰新台幣30萬元,屋主不服而提出行政訴訟,市府因勝訴定讞,更有正當性往徵收的方向行政。
二,屋主告日日春的民事訴訟,日日春敗訴定讞,被迫撤出文萌樓,維護古蹟價值存續文化局更是責無旁貸。
日日春協會說,文萌樓的未來命運如何,端看擁有豐富社運資歷的台北市文化局長鍾永豐,能否以日日春過往運動成果為基礎,堅決將徵收文萌樓這個唯一正確的道路走下去,落實進步價值,為台灣守護絕無僅有的妓權古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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