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何欣純今天說,工業區閒置土地處理,前面先有罰款,強制拍賣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不到最後不會用,至於何種情況要拍賣,由經濟部訂定子法。
行政院長賴清德中午與民主進步黨立委便當會,會中拍板修正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要是工業區土地閒置3年以上,且通知地主後2年未改善,將罰款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再未改善就強制拍賣。
與會的何欣純轉述指出,工業區閒置土地先有罰款,強制拍賣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不到最後不會用。
她說,草案條文寫明「得」強制拍賣,是給予斟酌的空間,斟酌的主管機關就是經濟部,經濟部會訂定子法規範清楚,怎麼樣的狀況下才去做強制拍賣。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蔡易餘向中央社記者說,中午針對強制拍賣,有討論條文架構,主要內容會在立法院的委員會內討論,今天只是內部意見交換,大方向確定已經閒置3年以上,會再有2年緩衝期,如果這2年有確實在建廠,就可以排除適用。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鍾佳濱說,強制拍賣原本擔心合憲性與目的性的問題,草案條文會不會過度強硬,或是不夠強硬,但最後討論出的版本是「先軟後硬」,給予輔導與漸進性的處理。
鍾佳濱轉述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會中談話說,強制拍賣並不是一定要拍賣,運用「得」這個字,可以有彈性效果,立法目的不在處罰,而是要達到「懸劍效果」,不是真的要砍對方的頭,但如果懸劍無效,就會真的砍下去。
鍾佳濱說,產創條例草案對於工業區閒置土地的處理,只是希望工業區土地不要閒置,並不是直接要去拍賣廠商的財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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