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以董事會溢領車馬費、拒修章程等理由,向法院請求解除國語日報全體董事職務。教育部今天說,已有4位董事繳回溢領的車馬費。
教育部於9月5日認定國語日報屬於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隨即以法人主管機關角色,要求國語日報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遭董事會反對。教育部於本月12日下午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並請求指派臨時董事。
教育部認為董事會違法事項之一,包括「按月支領」車馬費,還加發年終獎金。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表示,這樣的作法屬於經常性給予,相當於薪資的性質,違反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董事無給職的規定。
今天國語日報12位董事發出聲明,其中一項認為車馬費是合法所得,教育部5月以行政處分追繳,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此,黃月麗駁斥,按月支領車馬費為法律所禁止,屬於非法所得,與法律中的「不溯既往」無關。
黃月麗強調,教育部不能接受12位董事的訴求,仍要求依法繳回溢領的車馬費。目前已有4人(全體董事16人)已經繳回,顯然他們也同意車馬費是不當支領。
黃月麗透露,今天12位董事聯名發出聲明,其中2人已經繳回所得,卻還在聲明名單之中,「有些不符邏輯。」她呼籲國語日報的員工、董事,不要受到少數人的蒙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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