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天退回「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解釋,主要是擔心轉型退場基金補助、融資的範圍,條例中未說明清楚,會盡快修正文字後再送進院會。
姚立德今天下午接受採訪澄清,並非行政院不支持「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而是院長賴清德認為第19條寫到轉型退場基金可用補助、融資方式,可能造成社會誤解,以為政府還要幫退場私校籌款。
姚立德表示,當初考量條例應盡量精簡,再透過要點訂定細節,教育部已經準備好「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補助及融資要點」草案,明確規定補助、融資的範圍。
姚立德解釋,補助主要用於「安置學生」。例如學校退場後,學生轉到其他學校所需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津貼、補助教學費用等;如果學生選擇原校讀到畢業,也可能需要安排其他學校的教師來授課,給予鐘點費、住宿費的補助。
至於融資的範圍,姚立德指出,主要考量私校退場時,可能現金不足,一時無法變賣不動產,無法給予教師優離金等費用。這時可用融資的方式暫時協助,一旦學校處理完校產,仍要歸還基金。
姚立德表示,行政院院會希望條例能寫的更清楚一點,避免外界望文生義、產生誤會。教育部會盡快修正文字內容,近期內再送進院會中。他並說,應不至於嚴重影響「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的實施期程,仍爭取在立法院這個會期通過,明年上半年度即可實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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