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強冠劣油案 董事長葉文祥重判22年定讞


發佈時間:2017/09/13 16:19
最後更新時間:2017/09/13 16:42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強冠販售劣油案,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見解,認定強冠董事長葉文祥違反食安法及加重詐欺罪等285罪,加重改判22年,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至於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戴啟川被判刑18年,其中4年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此外,強冠公司加重裁處罰金新台幣1億2000萬元,另依新法規定沒收犯罪所得8150多萬元確定;原判決關於本案被告、地下油行業者郭盈志(原名郭烈成)與施姓司機部分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再調查釐清。(中央社)


 

圖/TVBS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強冠#劣油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39

0.0491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