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股利所得稅改有助縮小內外資稅率差距,但政大名譽教授陳聽安認為,外資獲配股利後,匯回母國要併入所得申報,內外資稅負差距並沒有那麼大,質疑有人混淆視聽。
台北大學今天舉辦「我國投資所得稅制改革座談會」,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台大經濟系教授李顯峰、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以及陳聽安等學者皆受邀出席,並與業界人士、會計師與學生進行討論。
陳聽安表示,股利所得稅改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符合時代趨勢,「台灣已經晚了10年。」但針對內外資稅率差距過大爭議,他認為不正確。以現制來看,外資獲配股利需就源扣繳20%的稅,內資最高邊際稅率達45%,看起來差距很大,但內資收到新台幣100元的股利,其中50元可以扣抵,剩下50元才要課稅,外資則是全部不能扣抵。
另外,外資將獲配股利匯回母國後,須將其併入本國所得課稅,所以稅率不只有20%,內外資原本稅率差距其實根本沒有16.08%這麼大。他質疑,先前有人強調內外資稅負差距大會影響投資,「但這樣的說法根本不正確」。
陳聽安表示,有人說內外資稅率差距大會有假外資問題,但假外資不是二稅合一所引起,而是由來已久的問題,財政部卻根據這種說法擬定稅改方案,是否妥當,他認為可以再思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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