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今天上午在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法院開庭,這是他被中國大陸官方強押近半年後首度現身。他在法庭上對審判長詢問是否申請迴避時,回答「不申請」迴避。
岳陽法院官方微博上午分段影音直播庭審的畫面,在第2段影音直播畫面中,李明哲在被強押近半年後首度現身。他頂著五分頭,身著淺藍色襯衫與深色長褲出席。
對於審判長告知訴訟權利,包括可以申請迴避、可以提供證據、被告人有辯護與最終陳述權利等,李明哲回答說,「聽清楚了」與「不申請」迴避。而李明哲辯護人也不申請迴避。
法庭審判長表示,法庭在8月11日曾組織控辯雙方召開庭前會議,達成以下共識:當時辯方對案件管轄公開審理不持異議;辯方不申請調取新的證據,不申請重新鑑定、勘驗、檢查,不申請證人出庭;控辯雙方對庭審取證等達成一致的意見。
岳陽中級人民法院以「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為由起訴兩人,上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由於微博對影音有時長限制,岳陽法院官方微博分段影音直播庭審畫面。(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