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積欠綜所稅新台幣4.15億元,名列欠稅大戶第12。賦稅署表示,國稅局對欠稅大戶有催繳機制,但台灣未與其他國家簽署稅務資訊交換協定,海外追稅有難度。
遭指「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陳由豪,因涉嫌與妻子林富美非法挪用東華公司資金8億餘元,遭台北地檢署依背信罪起訴。但兩人滯美不歸遭通緝,通緝時效到民國98年11月28日為止,台北地方法院在99年2月判陳由豪夫婦免訴,兩人逃過刑責5年的背信罪。
此外,陳由豪也是欠稅大戶名單上的老面孔。根據賦稅署今年7月1日公布的全台欠稅大戶名單,陳由豪積欠綜所稅4.15億元,排名第12,但他在中國大陸卻是「繳稅大戶」。
賦稅署官員指出,清理欠稅為各稅捐稽徵機關重點工作,除採公告重大欠稅案件方式,督促欠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外,財政部與法務部多年來建立聯繫機制,各區國稅局亦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加強聯繫及協調,積極查調納稅義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如果國內有財產,一定會執行徵起欠稅」。
然而陳由豪長年潛逃國外,就海外資產部分,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難以掌握;即便確信陳由豪在海外擁有巨額資產,但台灣未與他國簽署稅務資訊交換協定,且即便簽了稅務資訊交換協定,也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此外還涉及與他國的司法互助,因此要執行海外追稅仍有難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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