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今天公布轄內10家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初步發現每家醫院皆有違規情形,以亞東醫院及中英醫院各有4項違規項目最多。
根據勞檢處資料,主要違規內容分別為違法扣薪(2家)、加班費未依法計給(9家)、使勞工超時工作(2家)、未依法計給特別休假(4家),未依法計給國定假日(2家)。
勞工局表示,將函請醫院陳述意見,違法事實一經確認,後續將視醫院經營規模、違規情形、受僱勞工人數及違規次數決定裁罰金額。
勞檢處指出,這次擴大嚴格比對出勤資料,沿用負時數的醫院通常會觸犯未給加班費或未給予特休,初估亞東醫院將裁罰新台幣100萬元,整體裁罰金額也將達308萬元。後續勞檢處還會實施複查,將重罰至改善為止。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本次專案檢查首度邀請從事醫療工作的護理人員擔任陪檢人,協助檢查員認定事實,不僅行前邀集陪檢人討論相關檢查程序,今天上午也針對初步檢查結果邀集陪檢人討論確認。
此外,抽檢的勞工人數及資料均為歷來之最,以亞東醫院為例,即抽檢約400名的勞工資料,並對18名勞工進行訪談,對於醫療院所長期實施的負時數,更是這次檢查的重點。
勞檢處進一步表示,這次檢查發現濫用負時數抵銷積休或特休至少有3種運作型態,亞東醫院、衛福部雙和醫院均有經常性排定勞工當日出勤8小時,再以當日門診僅有4小時或醫師提早下診、停診為由,以勞工已累積的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剩餘未出勤時數。
中英醫院則有排定勞工上班4小時,再以勞工該班工時未達8小時為由,以加班或特休時數抵扣。新北聯合醫院、汐止國泰醫院也有以勞工當月排定工時未達應出勤時數為由抵扣。
勞工局指出,上述造成負時數的經營風險本應由醫院承擔,醫院排班時已知悉排定工時不足應勤時數,仍要求以勞工先前所累積的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等於是要求勞工常態負擔雇主的經營風險,已分別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38條規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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