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初審達共識 原民自用免辦礦業權

  • 發佈時間:2017.07.20 10:30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7.20 10:30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會中達成共識,未來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自用或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礦物,免申辦礦業權。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針對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自用或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的礦物,經朝野立委與行政機關討論,達成免申辦礦業權的共識。

至於原住民族因上述原因採礦的地點、面積、數量、礦種的辦法,則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主管機關定之。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