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地方垃圾大戰,環保署今天預告訂定廢棄物處理調度辦法草案,明訂未來各地焚化爐應優先處理所屬縣市的一般廢棄物,必要時環保署也擁有焚化爐的統一調度權。
全台一共26座焚化爐,其中2座未啟用,每年可處理650萬噸的廢棄物,但若是焚化爐歲修或是春節期間等垃圾量大增情況時,境內沒有焚化爐的縣市,如果沒有其他有焚化爐的縣市政府代燒垃圾,往往產生垃圾堆積等垃圾大戰問題。
環保署今天預告訂定「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統一調度辦法」草案,修正重點包含廢棄物處理設施必須優先處理一般廢棄物、必要時環保署得統一調度使用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焚化爐代燒一般廢棄物後的底渣回運比不得高於20%等。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吳盛忠表示,各縣市應訂定整年度的廢棄物處理規劃,但若遇到禽流感、颱風天、焚化爐歲修等特殊情況無法處理垃圾時,則由中央來統一協調,中央協調一般廢棄物調度將採就近救急為原則,但還是要考慮各縣市的焚化爐是否有餘裕來調度。
此外,日前雲林爆發垃圾大戰,底渣回運比起爭議,環保署也在辦法中明訂焚化爐代燒一般廢棄物後的底渣回運比不得高於20%。吳盛忠表示,垃圾燃燒後產生的底渣比一般落在10至20%之間,因此訂一個20%最高標準以統一。
吳盛忠表示,管理辦法訂出來後,各縣市政府還是應該互相協調合作,地方政府也應該做好垃圾分類、廚餘處理,才是垃圾處理的上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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