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5日修正通過囤房稅率由現行3.6%降為1.5%,適用銷售期間也由取得使照1年內放寬為3年。全國不動產開發商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囤房稅早就該改,否則未來沒人敢投資。
媒體報導,台北市議會大會修正通過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囤房稅率由現行3.6%降為1.5%,銷售期間也由取得使用執照1年內放寬為3年內未出售皆適用。至於2014年7月1日後核發使照但至今未售出的房屋,也適用新稅率,但僅有2年期限。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建商是房屋的生產者,對於投下勞力、資本蓋出來的房子,卻跟投資客購屋囤積一樣,受到重稅處罰,本來就不合理。
于俊明指出,投資客都還有三戶可以用1.2%的稅率,建商生產的存貨卻每一戶都要被課到3.6%的最高稅率,這種打擊生產、扼殺投資的畸型稅率,早就該改了。
他強調,台北市在2014年7月以後的房屋構造單價暴漲2.6倍,還要乘上路段率,再加上全國唯一課徵的豪宅稅,地價稅又調升至少3成以上,這種重稅環境,如果不改善,未來誰敢投資?
他認為,新法放寬為取得使照3年內未出售的房屋適用1.5%的稅率期限期只能稍微喘口氣,賣不掉還是要面臨全國最高的房屋稅基,與全國最高的3.6%稅率,對生產房屋的建商來說,仍是全國最沉重的負擔。(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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