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公布,4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新台幣3萬9826元,年增1.49%。而勞動基準法修訂後,有助於加班費提升,1至4月加班費平均為1693元,較去年同期增加9.01%。
主計總處表示,4月總薪資平均為4萬4359元,其中經常性薪資平均為3萬9826元,非經常性薪資(含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平均為4533元。
4月總薪資較上月增加0.49%,較上年同月也增1.83%;4月經常性薪資較上月增加0.11%,較上年同月也增1.49%。
1至4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3萬9662元,為歷年同期最高,較上年同期增加1.55%;如果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0.6%,實質經常性薪資增加0.94%。
據主計總處資料,4月加班工時平均為8.1小時,較上月增加0.1小時,較上年同月則減0.4小時;1至4月加班工時平均為8小時,與上年同期持平。
4月加班費平均為1719元,較上月增加1.54%,較上年同月也增5.27%;1至4月加班費平均為1693元,較上年同期增加9.01%。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也指出,勞動基準法修訂後,有助於加班費的提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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