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長游忠鈿,過去曾意氣風發站主席台,如今因中風快閃蓋章報到,引發正反評論,就連澎湖議會,今年也發生類似案例,原來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民代未出席定期會連續達2會期,將解除職權,外界疑惑這樣簽名蓋章,還算合法嗎?
踏入政壇27年,過去游忠鈿曾意氣風發當選苗栗議長,如今中風兩次,快閃蓋章報到,讓一般民眾驚呼連連。
民眾:「苗栗縣議長都已經中風,應該沒辦法開會,沒辦法做一些決定或幹嘛,這樣反而會耽誤議事。」
掛著呼吸器,瞇著眼睛坐著輪椅蓋章簽到,澎湖縣議會大老現任議員藍俊逸,前年自摔曾陷入昏迷為保有議員資格,抱病也要出席議會。
民眾:「旁邊的人為了保他位,可能是他自己家人不想讓他怎樣的,或是利益關係一些,他是選舉公職人員,不是公務人員。」
原來就因地方制度法第80條規定,直轄市縣市議員或是鄉鎮市民代,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2會期將解除職權。
民眾:「你不能質詢啊,你坐在那邊,我們講難聽一點,你包一個動物坐在那邊可不可以?」
內政部回函說道出席事實判定,簽到形式必須得在議事堂簽名蓋章,只要有人能證明有無出席,各縣市議會就可自行判定。
內政部民政副司長鄭英弘:「地方民意代表出席會議的簽到,應該在地方議會議事堂為之,出席會議應該由該歸咎以個案認定。」
副司長強調,苗栗縣議會要是認為,認定出席細節有疑慮可上報內政部個案處理,只是看看這些抱病議員們不惜重病也要踏入議會,先不論有無問政質詢,都先用行動證明他一直都在,叫大家別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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