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華固新天地買家指華固建商廣告不實,未說明地上權及使用權,被騙買房,至今沒交屋及入住,今天到台北地院提民事告訴,請求解除合約及返還價金;華固表示,沒欺騙。
張姓買家說,華固廣告不實,未說明地上權及使用權,擔心後續房子無法買賣及繼承,提告是希望不要再有類似被害人。
買家委任律師表示,地上權是擁有權概念,但使用權僅是像房東、房客間關係,這些買家認為自已買了房子,卻只有使用權,質疑遭建商詐騙。
華固總經理洪嘉昇表示,購屋人當初購屋時,不論合約、銷售書面資料及銷售人員說明,都非常清楚告知建案為地上權案,購屋人只有使用權,華固沒任何欺騙之意。
洪嘉昇說,靜待法院通知,將準備一切資料向法官說明。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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