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退費糾紛時有所聞,消基會今年1到5月已接到近145件相關申訴案,其中有人只上1堂課,卻連5成學費拿不回來;消基會並調查六都現行的補習班退費辦法,台北最嚴格,台中最友善。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補習退費糾紛半年逾百起 現行退費辦法不合時宜」記者會。
消基會統計,今年1至5月,就接獲近200件補教類申訴,其中145件都屬「退費糾紛」,占7成以上,許多消費者上課後不久發現與預期不符,隨即申請退費,卻被業者處處刁難,退費「卡關」。
消基會舉例,林小姐去年9月在趨勢語文補習班報名,購買共計492小時、328堂、37個月的韓文課程,並繳交6萬9500元學費,無奈上了一堂課後,她無法適應老師教法,表達希望換老師的意思,業者也承諾另有新班與師資,要她等候通知,並說課程期限將順延。
消基會說,但是1個月後仍遲遲沒有開班消息,林小姐於是表明要辦理退費,但是業者卻依據「桃園市補習班退費規定」指出,學生在開課日第6日起、但未超過課程總長度1/3時提出退費,補習班只需退回5成學費;林小姐等於只上1堂課,5成學費拿不回。
消基會進一步調查六都發現,現行補習班退費辦法,台中最友善、台北最嚴格,供消費者參考。
消基會說明,若學生在「開課日前」提出退費,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皆規定,「學生若於開課日前30日提出退費要求,補習班要全額退費」,相較於台北市、台南市規定「若學生於開課日前60日退費,補習班可扣除5%學費的規定」,前面三市對消費者較為友善。
若學生在「開課日後」提出退費,消基會並說,根據台北市規定,學生若在第1堂課後提出退費要求,只能退費7成,如果在上完第2堂課後提出退費要求,代價就是一半學費拿不回來,相較於其他5大都會區,台北市的退費辦法最不利消費權益。
消基會還說,整體看來,台中市對消費者最為友善,學生只要在開課日第10天前提出退費要求,可以拿回8成學費;若在開課超過總課程的1/3,但未逾總課程1/2時要求退費,尚可拿回4成學費;如果按照其他五大都會區的規定,一旦開課已逾全期1/3,得全數不予退還。
消基會認為,接獲申訴的對象都屬上述提及的語言、電腦進修類的補習班,建議政府應針對「升學型補習班」以外的補習班型態,規範出另一套退費辦法,以維護消費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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