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台北大巨蛋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日前經台灣建築中心評定通過,發給遠雄評定書,其後內政部受理遠雄備齊的評定書等申請資料,今天核發認可通知書。
內政部說,本案核發認可通知書後,仍應依建築法規定,由起造人遠雄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建照變更設計。至於變更設計是否涉及應通過環境影響差異的審查、都市設計審議部分,另由台北市政府自行審酌確認。
內政部指出,這次遠雄提出申請變更,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條文的範圍,由體育館擴大至全園區建築物(包括體育館及附屬設施、文化城/商場、旅館及附屬設施/辦公部分),免適用的條文由原5條調整為6條,其餘無關免適用的條文皆須按建築技術規則辦理,並由建築師簽證負責。
內政部指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評定業務,是由經內政部認可符合資格的專家學者11人組成評定專案小組,並考量申請量體規模及使用複雜度,分下沈式廣場及地下停車空間、體育館及附屬設施、文化城/商場、旅館及附屬設施/辦公部分等4階段進行審議。
內政部說,共經13次書面審查與召開19次會議,審慎審查後通過,並由專案小組委員全數簽署同意書,台灣建築中心於5月3日核發評定書。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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