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內政部次長修正為2政務1常務
- 發佈時間:2017.05.17 12:54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17 12:54
- 發佈時間:2017.05.17 12:54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17 12:54
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內政部組織法草案,內政部長特任,政務次長2人,常務次長1人。從現行「1政2常」修正為「2政1常」。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上午初審通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李俊俋等人所提「內政部組織法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內政部政務次長從現行1人改為2人,常務次長從2人減為1人。會議主席段宜康裁示,全案不須經由朝野協商。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在報告中指出,對於立委提案增加內政部政務次長1人,使內政部政務運作更為順遂,表示感謝,但現階段尚未完成組織調整前的過渡期間,仍維持常務次長2人。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等多位立委質疑,內政部立場與立法院15日初審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草案修正為二級機關副首長1至4人,其中1人應列常務職務,兩者不符。
賴瑞隆公開澄清,他因問政需要,了解部會對修法內容的立場,絕對沒有支持內政部改為「兩政務、兩常務」的修正動議。
花敬群會後受訪再度表歉意,他說,內政部沒有做好準備,立委的版本才是對的,立委的修法版本對內政部的政務推動有實質的幫助,非常樂意接受。
被問內政部為何提「兩位政次、兩位常次」的修正動議,與立法院初審內容不符?花敬群說,原本是希望組改過程有一個過渡性做法,結果與中央行政組織基準法規定有衝突,當然還是要依法執行。
他說,準備過程中,內政部有所疏漏,將進行內部檢討。他也澄清,警政署長絕對不可能列政務職。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