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馮光遠判賠金溥聰案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發佈時間:2017/05/05 11:34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05 11:34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二審逆轉改判馮賠新台幣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將案件撤銷發回更審。

本案刑事的誹謗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已判馮光遠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認為,是否構成侵權有待商確,且公眾人物對言論批評應較一般人容忍度高,因此發回更審。

全案緣於金溥聰不滿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及登報道歉,一審遭法院駁回,金溥聰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民國104年10月初逆轉,改判馮光遠須賠100萬元並登報道歉。馮光遠得知改判結果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一定會上訴。 (中央社)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馮光遠#金溥聰#特殊性關係#無罪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716

0.0447

0.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