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因洩密案遭到起訴,有律師公開表示,當時檢方不論在起訴書或是新聞稿上,都載明了「引用最高法院101台上字第2970號判決」,認定馬英九有保密義務,但對此有律師查證發現,根本找不到這個判決。律師葉慶元在節目上表示,「檢方口袋解釋、口袋判決,然後(馬英九)被起訴,真的是一個很不理想的狀況。」
律師葉慶元舉例特別費遭起訴來說明,過去首長被告的時候都說,特別費一半是給你的、一半要領單據來核銷,但後來卻出現了主計處的函示來說,「其實全部都要公用」,因此首長遭到起訴。
而現在馬英九正是因為這個「看不到的判決」遭到起訴;檢方認為「一個祕密已經遭到洩露了,它仍是機密」所以馬英九也不能跟別人說。因為這種的口袋解釋、口袋判決,然後(馬英九)被起訴,真的是一個很不理想的狀況。
主持人趙少康也補充,從判決書來看,檢方先認定馬英九是想要把王金平幹掉,才會認為馬英九有洩密的嫌疑,這樣的邏輯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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