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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期地價稅 補繳期限將屆


發佈時間:2017/03/13 09:48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13 09:48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雲林縣稅務局今天提醒民眾,105年期地價稅補繳期限,將於3月21日截止,請於收到繳款書後儘速繳納,避免逾期而加徵滯納金,並被移送強制執行。

雲林縣稅務局在今年2月間,將105年期地價稅欠稅未繳的繳款書,連同101至104年期欠稅繳款書,以雙掛寄發納稅義務人。

 

雲林縣稅務局長張永靖說,納稅義務人未在繳款期限繳清稅款,每逾2天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若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15%滯納金,並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張永靖指出,這次重新補發的繳款書通知,繳納期限至3月21日截止,納稅義務人只能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或是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或稅額新台幣2萬元以下案件,可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張永靖建議,如果民眾工作繁忙,恐怕遺忘,建議申辦轉帳納稅,可一勞永逸,若對繳款書課稅內容或稅額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繳款書上電話洽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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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雲林#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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