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國文作文有考生用英文作答,閱卷老師指出,翻譯後再給分是可能選項,律師呂秋遠認為,考生用英文作答「當然不行」,不然以後考英文也可寫中文嗎?
106學年學科能力測驗非選擇題閱卷近日展開,國文科引導寫作部分,有一位考生全篇用英文寫,讓閱卷老師相當頭大,學測國文科閱卷召集人顏瑞芳表示,要由大考中心開會討論如何給分,幫忙翻成中文也是可能的選項。
呂秋遠今天凌晨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次學測國文作文題目是「關於經驗的N種思考」,就他這種保守派的角度而言,就是個失敗的題目,為什麼題目裡會出現英文字母?N?在國文裡有意義嗎?什麼叫做N種思考?為什麼「N種」就要意會成「多種」?就不能用M種思考?
呂秋遠認為,這種思維跟「我認為這個proposal不是相當good,可能要edit以後再重新think一遍,you know,看到這個proposal,我的head有點pain。」有什麼不一樣?教授,您英文很好是吧?
有考生用英文作答,究竟可不可以?呂秋遠覺得,「當然不行」,大考中心竟然「考慮翻譯後請教授批改」,那麼以後考英文也可以全部寫中文,然後翻譯成英文請教授批改囉?反正只有簡章註明,題目本身又沒有特別註明要用英文回答,只有說是英文作文而已,不是嗎?大考中心這樣考慮,就叫做鄉愿,這哪裡來的創意?如果文不對題,也是一種創意,那麼台灣還真的希望無窮。
呂秋遠也質疑,出題老師難道不用負責任嗎?你自己在題目裡出現N,不准人家出現其他25個英文字母?說不定考生就是因為題目裡有N,才認為可以用英文作答,還是說大考中心其實知道自己錯了,為了避免「只准教授出題N,不准考生寫英文」,才會考慮翻譯後給分?自己詞不達意,所以從寬處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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