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正草案」今天二讀,通過綠電未達規模免備用容量。環團認為幫助有限,修法前端方向就歪掉,「不如不修」,且成本轉嫁恐讓電價上漲;台電員工則說是三輸局面。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進行電業法修正草案二讀,未來再生能源發電可獲得優先調度、輸配電費優惠、直接銷售等鼓勵,全面進入台灣的輸配電網;為鼓勵發展再生能源,草案也明定,綠電在一定規模以下,無須提供備用容量,預計明天三讀。
草案並給予再生能源發電許多優惠,包括在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下優先調度再生能源,輸配電業者得依電力排碳係數,優惠輸配電費用;綠電可直接售予用戶,若使用再生能源的自用發電設備,亦可全額銷售。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陳秉亨受訪表示,二讀通過綠電在一定規模以下無須提供備用容量,可看到修法努力,但幫助仍有限,因為修法最初目標就是希望綠電先行,就應先創造可發展環境,但目前看來綠電業主仍多會走回老路線「將電賣給台電」。
陳秉亨指出,多數綠電業者發電量仍少,若要新增其他硬體設備或人力成本,都是很大負擔,且不論是饋線不足或是農地上種電認證等爭議,其實都不在電業法涵蓋內容內,只要透過行政單位修改行政命令或規範,就可立即幫助綠能發展。
他說,民間團體原本對修法期待很高,「但電業法修法從前面的方向就歪掉」,修法其實並無時間壓力,可以好好討論再進行,但不知現在修法是在急什麼,且後來一再修改又變四不像,「不如不修」。
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則認為,綠電未達規模免備用容量,這對綠電業者是好消息,但供電問題似乎又要轉回到台電公司來解決,且開放直供也涉及到綠電業者是否有能力自行拉線。
另外,代輸費若依電力排碳係數來訂,綠電排碳係數低相對享較多優惠,且目前可投資綠電者都相對較有財力,最後仍是由台電負擔這筆費用,除了市場機制未見健全外,最後整體發電成本上升,是否也將反映到電價上漲,否則電業自由化也只是喊假的。
台電員工「全台南北串連步行活動」活動發言人曾玥惠指出,台電1月份備轉容量創近12年新低,根本沒有多餘額度能售給綠能業者做為備用容量,未來可見供電不穩定是直接扼殺綠能發展的頭號殺手。
她指出,電業法若三讀通過,不但無助綠能發展及穩定供電,增加的只有電價和碳排係數,且台電還將要廠網分離,未來可見是台電、綠能業者及用電民眾皆輸的三輸局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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