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到11月酒駕死傷人數達6千多人,立委葉宜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議修法,若酒駕肇事致死,經家屬同意,加害者應該去洗被害者遺體,下會期將提案。民眾反應兩極,對此交通部長賀陳旦則回應「情感上是有效的方向,會與相關單位研究」。
駕駛開的飛快,下一秒撞上騎車婦人,又是酒駕惹得禍!要嚴懲酒駕,立委提案加害者洗受害者遺體,民眾反應兩極。
光今年酒駕肇事就有94人死亡、6000多人受傷,但當肇事者碰觸到受害者遺體時,家屬的心難以平復。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陳敏香:「今天把你害死,但是酒駕者沒有悔改,他可能會藉由這個洗大體再度的凌虐,這個被害死的打擊叫人家情何以堪?」
就怕沒有悔改的心,除了肇事者洗遺體當處罰外,原本拒絕酒測依法僅能開罰9萬元、吊銷駕照,現在立委則建議採納日本案例,處有期徒刑、加重罰金,就連坐在一旁的同行者也有罪。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明知駕駛人酒駕了,你不提醒他有可能撞到路上的行人,那他們更無辜。」
加重酒駕駕駛懲罰程度,是否要碰到受害者遺體,一切還得等下會期修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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