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57億元,原因之一是法務人員兼法遵人員。一時之間,又來個新名詞「法遵」,什麼是法遵?法遵跟法務有什麼差別?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專長於國際洗錢防制,普華合夥律師梁鴻烈說明,法務和法遵在銀行內部的角色如下:
職稱 | 法務 | 法遵 |
角色 | 銀行內部的律師 | 督促銀行遵循銀行管理法令的人,例如要注意銀行準備金是否足夠、網路交易安全、基金交易風險等。 |
工作內容 | 銀行與客戶之間契約、合約的把關者 | 風險的第二道管控者,能夠理解風險藏在那裡,有整合跨部門防堵風險的能力。 |
資格 | 大多具律師資格或法律系畢業有實務經驗者 | 不一定是律師。但要懂法規,要有豐富的金融實務經驗,懂業務,熟悉整個銀行的運作。 |
製表/記者劉峻谷整理
 
法務和法遵角色衝突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吳偉臺指出,法務和法遵在銀行扮演不同角色,業務是衝突的,「你怎麼叫一個人要去找客戶拉業務,又要他防止客戶洗錢?」
吳偉臺認為,台資銀行普遍有法務兼法遵的情形,不是蓄意想洗錢,只是功課沒做好,為了省人事成本,導致違反法令。
 
他說,法遵人員要具洗錢防制經驗,又要有國際金融經驗,人才稀少,年薪動輒500萬元至1500萬元起跳,台資銀行可能為了省錢,海外分行沒有設專職的法遵人員,也可能覺得自己小小的(意指:營業規模小)不會被抓,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