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蔡英文總統30日已經核定「105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委員」,分別為副總統陳建仁、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前司法院院長賴英照、前大法官劉鐵錚、前大法官徐璧湖、萬國法律事務所特別顧問范光群,其中陳建仁為召集人、賴英照為副召集人,此小組將負責審薦蔡英文任期內第一批任命的5名大法官。
大法官為憲法重要守護力量,在政府機關發生重大政治爭議時,可發揮定紛止爭作用,為民主憲政最高良心與守護代表。一位總統提名的大法官,相當程度可反映其對憲法、人權的尊重,與實行意志。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且該條文亦對大法官的員額及任期做出規定,自民國92年起,大法官不分屆次,任期個別計算,屆滿時間不一,遇有大法官任期屆滿產生缺額,總統均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大法官人選,並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使卸任與新任大法官的任期能夠順利銜接。
大法官現有15位,其中5位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之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
蔡英文上任後核定《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依此組成的提名審薦小組,將在開會之後,對外主動函請相關機關、團體推薦,並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大法官人選,亦歡迎自我推薦,而為求審薦程序公正超然,審薦小組委員一律不得提出推薦人選,以昭公信。審薦小組於受理推(自)薦期間截止後,隨即展開審薦工作,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之方式提名大法官人選。
圖/蔡英文總統親筆核定105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名單。/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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