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爭議遲遲無解,律師曾勁元日前向台北市政府獻策,主張在5月13日以前依民法「訂作物有重大瑕疵……定作人得解除契約」規定,發函向遠雄公司解除契約並要求拆蛋回復原狀「市府不用花一毛錢」。曾勁元表示,建議內容2日己送至柯P辦公室。
其他執業律師則表示,這是台北市政府能做的方式之一,對市府最有利。但是遠雄一定不甘心投資數百億元泡億,還要花錢拆蛋回復原狀,應該會提起民事訴訟,訴訟一拖數年,巨蛋鐵定變「爛蛋」,並非全體市民之福,台北市政府做決定前要慎重考慮。
據了解,台北市政府處理大巨蛋的幕僚人員,上周與多名律師開會研究解決方案。與會的珍寶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曾勁元表示,大巨蛋屬BOT案,依民事法律精神,若有糾紛應依雙方契約解決,若是契約無法解決,則符合契約中的「未盡事宜」可改依民法解決。
曾勁元指出,解決方式就是依民法第495條訂作物有重大瑕疵,發生重大瑕疵的責任可歸責於承攬人,則定作人得解除契約,並令回復原狀。他說,如果遠雄拒拆大巨蛋,市政府可以代拆後再依法向遠雄求償代拆費用。
他說,市府於104年5月14日到大巨蛋現場勘查發現79處缺失,81處主要結構與核定的建照處不符,將防火梯都移到旁邊,樓梯從18座減為6座,減少逃生以增加賣場空間,大巨蛋旁邊沒有保留空地,人潮無法疏散,遠雄沒有照圖實作。市府可依遠雄有這些重大瑕疵,解除契約。
曾勁元強調,去年八仙塵爆案,台北市醫院無法負荷治療傷患,傷患分送全台醫院急救,甚至送到香港和上海。大巨蛋模擬發生火災疏散人潮時間,日本吉田教授做的模擬60分鐘無法疏散完畢,因樓梯不夠,人會塞在四樓的防火梯。遠雄做的模擬最快要34分鐘疏散人潮完畢,都未達日本大巨蛋15分鐘疏散人潮的標準。若遇大巨蛋火災,台北市醫療體系無法負荷,這是無法改變的重大瑕疵。
曾勁元建議,市政府都發局應於5月13日前發函遠雄解除契約,因為民法第514條規定,因瑕疵解除契約的期限是一年。市府在104年5月14日勘查大巨蛋,同月20日發函遠雄勒令停工,一年期限至本月13日屆滿。
一位曾經擔任法官的資深律師表示,曾勁元的解除契約、回復原狀方案雖然對市府最有利,但遠雄集團應該不會認賠又花錢拆蛋,應該會提訴訟解尋求解決。大巨蛋停工一年已變廢墟,再拖下去會變成爛蛋、超級蚊子館,將是市府、市民和遠雄三輸。
他建議,台北市政府應和遠雄合議解除契約,商討一個對彼此傷害最小,符合社會成本的解決方式。
台北市政府一位高層主管表示,明(4)日市政會議沒有大巨蛋案相關議程,他不知道此一提案將由那個局處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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