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李全教議長賄選案 一審判4年有期徒刑

  • 發佈時間:2016.04.22 16:08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議長賄選案台南法院下午一審宣判,李全教有賄選之實,因此判處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也就是說李全教判決有罪,失去了議長職務,而議員的職權也會被暫停,不能進入議場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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