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6日起實施機車收費差別費率,在不同區域規劃停車區,但就有民眾投訴,公告單上清楚寫著不滿3公尺的的人行道、騎樓就是禁止停車,為什麼市府還在不滿3公尺的人行道畫設機車格;但台中市交通局表示,因為停車格不夠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彈性制度,可能因為這樣讓民眾誤會。
女騎士:「我不知道不能停啦!」拖吊人員:「你要去領啦,沒辦法。」女騎士:「我錢給你,我來不及啦。」
看到機車被拖吊,女騎士哀求能不能現場繳費留下機車,但明天開始停車差別費率新制要上路,台中市府嚴格抓違停,民眾只能乖乖配合。
機車騎士:「要改善,因為大家(機車)都停到裡面去了啊,裡面沒有停車格又被拖吊,真的很搶錢。」
一整排機車擠滿火車站前馬路兩側,店家、人行道滿滿滿,一位難求!民眾以後要停車眼力還要夠好,新制度規定不到3公尺的寬的人行道、騎樓都不能停機車,但就有民眾投訴,質疑火車站靠近台灣大道的人行道,市府還畫上停車格,難不成是自掌嘴巴?實際測量人行道只有240cm,確實不到3公尺,但因為有畫停車格民眾照樣可以停。
台中市交通局局長王義川:「誤會那個公告是沒有畫設停車格的位置,要超過3公尺才能停車。」
記者羅一心:「人來人往的騎樓,只要超過3公尺寬,不擋到行人暢通,一樣也能停。」
因此不滿3公尺的人行道一切由市府認定,地上有畫線就能停,沒畫線就會被吊走;市府的公告有瑕疵,還有問題就是公車只能在路口處讓乘客下車,原本的公車停靠站,2年前也被規劃成停車格造成不方便。
乘客:「現在可能要等5到10分鐘。」
市府實施差別費率,規劃不同收費的停車區域;新制度陣痛期,有人抱怨也有人贊成,能不能實際解決違規停車問題,考驗市府執行力,但長期成敗還看民眾守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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