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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關係人圖利 立委:當選人應納入規範

記者 戴元利 / 攝影 蕭明正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3/07 21:0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除了憲兵搜索民宅的爭議外,由於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先前因為家族投資,所涉及的利益衝突迴避問題,也成為立委關注重點。有立委建議有鑑於選舉當選人都具有影響力,所以建議法務部將總統、地方首長和民代當選人,都納入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範對象。不過也有專家認為與其不斷增加適用對象,不如強化司法調查執行力,才能遏止公務員和身邊的關係人走偏門,進行違法圖利。

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大力推動生技,家族卻同時投資相關產業,算不算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上成了質詢焦點。

立委林為洲:「已經成為候選人(當選人),在我們中央選委會確定他已經成為成為候選人(當選人)之後,(就該)統統列為所謂當事人,這樣子就不再會有這麼強烈的針對性。」

蔡英文還沒上任已經具有影響力,因此立委提議不只總統當選人,未來包括地方民代縣市首長和立委當選人,都應納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

以法務部最新提出的修正草案來看,公務員的關係人範圍除了原本的配偶、家屬、二等親內親屬外,還把民意代表助理政務官機要人員,以及財團法人執行長、秘書長統統新增列入,範圍越來越寬。

法務部長羅瑩雪:「機要人員其實都是跟在首長身邊,民意代表的助理常常在公務上也會有這種狀況,但是並不表示說所有的助理,他如果有向行政機關推薦人事,都一定涉及利益衝突,那利益衝突還要看那位立法委員他執行職務的範圍。」

草案適用對象擴大,但立委批評就怕掛一漏萬、抓大放小還是有漏洞可鑽。

立委柯建銘:「司法事務官有放進來了對不對,檢察事務官有沒有放進來對不對,檢察事務官很多人扮演司法黃牛啊,假如照妳這個邏輯,妳的立法說明是說這些人是接受檢察官指揮,立委助理也接受立委指揮,妳這個是法務部自己圖利自己嘛,總統府的有給職國策顧問,資政他的薪水是比照院長級啊,國策顧問(薪資)是比照部長級的,他的敏感性更高。」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這個是因為考量他並沒有直接或監督督導任何行政機關的業務,(過去)整個偵查、調查的部分,我覺得不夠積極,或者是我們在許多的法規都玩半套,沒有真正去落實,我覺得這都有可能是產生的原因,讓他們願意鋌而走險,那我覺得這是我們過去,看到不斷會有這樣子的一個所謂的貪汙弊案產生的很大原因。」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與其擴大列舉對象,國會監督聯盟認為不如強化相關調查工作才是治本之道,另外怎麼定義關說和請託也是各黨立委一大關注重點,因為法務部新增草案條文中明訂,如果公職人員假借權力圖利自己或關係人,或不走合法程序向受監督機關進行關說,可處30萬以上、600萬以下罰鍰,因此認定標準是關鍵。

立委周陳秀霞:「明確很重要,否則民意代表,這個選民服務動輒得咎,恐怕這個官司會吃不完。」

關心和關說只有一線之隔,立委舉實例反問法務部,如果地方社區發展協會透過立委向台電或中油爭取敦親睦鄰經費,算不算違法?另外如果民代受選民所託,向行政機關陳情,最後決定結果跟民代期待的方向一致的話,又算不算違法?條文都得說清楚、講明白。

立委許淑華:「本來我們關心跟關說的這個分際,它就很難去認定,民代關心這個案子的進度,最後一定會說我們請多幫忙嘛,這是很正常的。」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立法委員自己在遊說方面的登記都一直非常不及格,立法院有一個單位在做遊說登記的,它可能是立法院最涼快的單位之一,因為一年沒有多少人去做登記,我們的立法院有可能都沒有這些相關的利益單位去做遊說嗎?」

蔡英文家族投資爭議,讓清廉政治的課題再度浮上檯面,法條怎麼修才能符合各界期待,勢必還有得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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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利益衝突#公務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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