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貪污3000萬!前投縣長李朝卿 一審重判30年
- 發佈時間:2015.08.31 14:08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 發佈時間:2015.08.31 14:08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南投前縣長李朝卿,因涉嫌經辦縣府風災道路修復等120多項工程,向包商收取1至1成5回扣,連同賄款達3173餘萬元,2012年11月底遭收押禁見近4個月,隔年3月底遭檢方起訴、以2000萬元交保獲釋,隨即展開長達2年多司法拉鋸戰。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下午3點一審宣判,重判李朝卿判30年、褫奪公權10年;其擔任「白手套」的妻舅簡瑞祺22年、褫奪公權9年。律師羅豐胤代替李出庭聽判,對結果表示意外一定會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