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三管齊下向台北市政府「全面宣戰」,除了提出行政訴願,還要向台灣營建仲裁協會提出「交付仲裁」申請,所有能自力救濟的遠雄通通訴諸法律執行,目的就是不要再讓台北市政府追著打。
TVBS記者陳相如:「站在忠孝東路四段,你可以看到整個大巨蛋,事實上要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中心,擁有一個巨蛋相當的奢侈,如今這項『奢侈』卻不知何時能完工。」
台北市政府咬定遠雄違約,3個月限期改善時間到,大動作要交給銀行團「善後」,試圖讓遠雄權力真空!遠雄決定來個大反擊。遠雄副總蔡宗易:「整個大巨蛋的設計規劃,都是我們遠雄的,所以基本上智慧財產權當然是我們的,那如果說市政府要談這一塊,我相信他必須來跟我們談。」
遠雄決定向台北市政府訴願會提行政訴願,勝訴機會1、2成機會渺茫,但還是要提,再來向台灣營建仲裁協會提交付仲裁申請,如果這兩項都不行,再向行政法院提訴訟。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對於契約條文的內容,我講不算你講不算,我們到法院去講,或是到仲裁委員會,對仲裁人去講那才算,這個其實都是尋求救濟的一個機會,遠雄跟台北市政府已經撕破臉了,不然就不會傾所有可以救濟,他通通都救濟了。」
遠雄向台北市政府全面宣戰意義在那,第一不靠法律途徑,不論法律上或事實上,遠雄都趨於弱勢,因為對方是政府,他是財團,只要政府下個行政處分,遠雄就得停工,上了法院事實層面不會改變,因為他還是財團,但是法律層面,他起碼可以和台北市政府是對等關係,再來遠雄提告自己是原告,台北市政府是被告,原告有比較多的主動權,例如可以主動撤回告訴,因此遠雄再怎樣都要搏一回。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那台北市其實很早之前,為了讓程序公開化、公正性,所以說(台北市政府訴願會)委員是近乎外聘的,所以我覺得(遠雄)也並不是全然沒有勝算,(只是遠雄)有沒有足夠的證據,去證明說台北市政府,從這個行政處分是違法的。」
除此之外,遠雄還有可能對柯文哲提公然侮辱和誹謗,只是這會不會又是一個烏賊戰術。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還是沒有來解決實際上他們過去所被認為有弊案,更改設施或者他們有在所謂的合約議約過程當中,有沒有原來的這些官員,圖利的這些問題。」
大巨蛋的未來無論解約銀行接管或上法庭,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檯面上的腥風血雨,繼續拖延著大巨蛋的完工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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