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前年就職典禮上,任命妻子徐楨蔚當副手,雖然他拿出離婚協議書,證明2人已經分手,但檢方調查發現,2人離婚後,還是常常一起出席公開場合,互動融洽,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是假離婚,傅崐萁和徐榛蔚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和4個月。
傅崐萁和徐楨蔚2個人的離婚,法官認定是假的。花蓮地院庭長陳世博:「不管是參加公益活動或非公益活動,均形影不離、互動親密,而且均以『縣長夫人』的頭銜稱呼她(徐楨蔚)。」
從選舉前,徐楨蔚就大力輔選,陪著傅崐萁掃街拜票,完全看不出來是個性不合、經常吵架的離婚夫妻。選舉後,傅崐萁宣布就任,徐楨蔚也沒缺席,一起上台分享喜悅,甚至是出線擔任丈夫的左右手。花蓮縣長傅崐萁(2009.12.20):「傅崐萁要正式任命徐榛蔚女士為花蓮縣的副縣長。」
毫不避諱利益衝突,讓監察院盯上,還開罰100萬。現在法官審理也認定,當初離婚時,並沒有財產分配,有違常理,依照偽造文書罪,判傅崐萁6個月、太太徐楨蔚4個月徒刑。
傅崐萁:「中華民國這100年的史上,我傅崐萁是第一個,婚姻的認定,要透過法院、地檢署、監察院、行政院以及內政部,共同來決定我的婚姻,我要感謝各級長官對我的厚愛,我不管任何打擊,都不會擊倒。」
說完就快閃走人,看得出來傅崐萁的情緒,他也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和律師討論是否上訴,不過結果並不影響他的縣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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