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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嗆法官 「要我出庭乾脆拘提」


發佈時間:2010/03/24 13:2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的和艦案,昨天高院更一審首度開庭,曹興誠不滿背信部分已經無罪定讞,卻又連同商業會計法發回更審,當庭怒嗆法官「跋歹筊」(台語),還起身離席,撂下狠話說「要我出庭乾脆拘提」;事隔一天,曹興誠接受TVBS專訪,強調因為人權被剝奪,所以才要捍衛到底,不怕被拘提。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不去,當然不去,因為你違法違憲、你出老千,我怎麼會繼續跟你玩呢。」記者:「會不會擔心拘提?」曹興誠:「沒關係,拘提很好,拘提,我讓他們來拘提,讓大家知道說,我們這個司法體系是暴力的。」

事隔一天,曹興誠的情緒還是很火大,把話說得很重。曹興誠:「已經無罪了,已經定讞了,怎麼還會搞我,把我吃得死死的,司法體系難道說還不准我們抗議一下,抗議一下難道叫囂張,那這些講我們囂張的人,是什麼樣的『奴性』呢?」

堅持自己的立場,也認為怒嗆法官,拂袖而去,並不囂張;曹興誠說合艦案背信的部分,一,二審都獲判無罪定讞,但檢方卻將商務會計法部分上訴三審,連同將背信案發回更審,這樣的開庭審理,根本就是違法違憲。

曹興誠:「法庭不尊重我,不是我不尊重法庭,所以他不尊重、藐視我,你這個我已經二審定讞,你還在審啊?這是剝奪我的人權,所以在玩弄我的智慧,在玩我嘛,我當然不跟你玩,怎麼叫做囂張呢?這是我的人權呀!」

曹興誠在法庭上發飆,槓上法官;事隔20多個小時,高院只發了一張簡單新聞稿,表示曹興誠的行徑還沒有達到侮辱公署,並強調公眾人物言談舉動,應遵守法律規定做人民表率。

不過,一般而言,如果途中擅自離開法庭或是辱罵法院,法官當庭告發,將會涉及刑法侮辱公署罪,最高可處以6個月;而當時在法庭上的承審法官就是林恆吉,有高院小辣椒之稱,曾經裁准收押涉及台開案的趙建銘,不過,這次對於曹興誠,卻沒有太大的作為舉動出現。

曹興誠當庭嗆聲走人,成為台灣司法史上被告嗆法官的首例;27日高院將再度傳喚,曹興誠是否會到庭,仍是矚目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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